有网友咨询:我老公和我在一起生活了20多年,现在是感情破裂提出离婚,请问怎么样处理?可以进行哪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你们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是否已到了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地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先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想法。
先跟对方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想法。他的想法有很多种,并不是全部的,而想要通过沟通来解决婚姻中不愉快的事情,也能让你们两个人之间的婚姻更加稳固。很多人在婚姻中可能不太懂得表达自己的想法,所以往往需要女人们通过语言、文字等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另一半的爱意。但是在你老公提出离婚前需要跟他进行沟通,那么他才能理解你对他所做的事情。如果你们在一起生活了20多年始终没有要离婚的想法,那么他可能也不想要离婚。这就需要你先去了解一下他平时是不是会打游戏、聊天记录之类的,让他对你产生好感。
二、根据你的情况分析,如果两人感情确实破裂,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矛盾,那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诉讼途径,在法庭上,夫妻双方必须陈述各自的过错和对方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事实等,但这些前提条件是要能够充分证明出矛盾的一方有违法行为,也就是要证明对方实施了婚姻之外的不法行为。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互相忠实,一方存在不忠诚的情形时应当在婚外发现另一方有上述情形之一,并及时向配偶一方提出;另一方对提出该请求时提供的证据不予承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对方有上述情形之一是禁止结婚的。因此,当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矛盾时,请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否则你就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是你所说的婚外情严重或者是重婚犯罪行为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通过离婚诉讼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了。
三、如果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可选择其它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于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对方又分居满二年以上的,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一方,判决不准离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应按一般规定予以分割。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一方利益。
四、对于已经到了用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的地步,你可对以上两点进行分析和探讨。
如果到了这一步,你也不能让自己一蹶不振,要有信心,不能以这一步为开始;如果已经到了这一步,则需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所以,你可以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到本案来说就是两个人发生矛盾争执后,你老公提出离婚,这时你就要学会如何处理自己与你老公之间出现的矛盾了。如果你也想离婚,也可以去进行调解,通过你自己以及对方都同意离婚的方式来取得法院同意离婚。如果是选择与对方进行分居生活的方式要比选择走诉讼离婚更容易进行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