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要点: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可记录事项的公证形式。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公证方式选择的,一方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为相对人,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对方公司为相对人。第40条规定:夫妻约定一方所有而另一方无财产份额的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债权,受法律保护,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权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设立并依法登记的除外;夫妻约定由一方所有而另一派者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41条规定:夫妻之间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1、老公的公司离婚该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部分。但是这并不是说如果丈夫有创业的想法,就不可以离婚,夫妻双方经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就可以将公司处理掉。但是这种情况不一定是属于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夫妻各一半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离婚后老公的公司归谁?
但有证据证明该约定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447条规定: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41条规定: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一方因个人原因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转让给第三人或一方与第三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该公司的出资人或者主要股东在离婚时以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享有的资产及其他涉案财产所有权或者合法收益为目的而签订该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及向工商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时提出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撤销登记申请,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审查。不符合法定形式订立离婚协议书等法律规定,无效。因此夫妻约定公司变更登记时是可以有效进行审查和诉讼保护的!
3、有了老公公司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新规怎么办?
既然是夫妻约定财产的处理方式,那这个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则就是按照合同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应该采用书面协议。这种方法会使得在进行公司分割时更加方便,所以如果要选择的话也非常好办。《婚姻法》第39条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债务承担等问题作了规定,这样使司法机关有了明确的操作空间,如果不明确或者没有公证方式选择的,那么就可以采用调解、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无法实现财产约定而导致诉讼失败并给双方带来了巨大损失。《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和法官对案例的判断,就会对很多法律人产生误导和影响。所以为了防止今后出现类似情况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大家在确定自己离婚可以选择什么方式分割财产时一定要慎重。